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具體條件及復核機制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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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具體條件及復核機制
收入費用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需要滿足以下標準,我們俗稱543: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境內研發費用比例: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比例: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另外,還有企業的知識產權、科技人員比例、創新能力及合規性要求: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4、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5、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復核機制:每3年復審一次。
如果沒有達到高企認定條件,將面臨取消資格的風險,同時從這一年開始追繳享受的稅收優惠。在高新認定管理工作網站上,可以看到每個月都有多家高新企業被取消,企業勢必會有多方面的損失:
1.補稅加滯納金,按日加萬分之五;
2.下一次申請高新將面臨嚴格的審查及監管;
3.影響公司聲譽,特別是上市公司。